大业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
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结合本公司实际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遵循环境保护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切实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,依法处理,消除污染,推行清洁生产,实行全过程管理,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。
二、完善架构,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,严格奖惩,形成合力,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切实抓好,促进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。
三、设立以经理为首、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,对公司的危险废物处理的各项工作进行决策、监督和协调。
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:
组长
叶志斌:厂长,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,统一领导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
副组长:
许炳全:副厂长,对废水处理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具体实施
李惠鹏:主管,协调负责统计管理危险废物工作,并负责与危险废物转移相关业务
成员:
刘敬发:负责废油处理和危险废物堆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
欧翠萍:办公室人员,负责危险废物的统计、包装和联系资质公司,以及台账登记
四、工作领导小组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管理部门,负责日常管理,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,并实施监督。相关责任单位按分工负责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处理各环节的具体事项。
厂长:负责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各部门工作监督管理、与危险废物转移工作
运营部:从事废水处理及污泥压滤工作,负责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收集环节
厂办公室:负责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场所的管理
五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,改进工艺,减少水处理运行过程中药剂投放量及固废的产生;加强管理,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;最终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。
六、各部门应自觉遵守国家、地方和公司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要求;积极参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,并在业务上接受行政部的指导与监督。
七、危险废物的收集、贮存、转移、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。
八、行政部对各部门及各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,对经发现的不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上报领导小组,按规定小组的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处罚
九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二○一五年三月五日